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46 台耀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6/23 發言時間 16:55:14
發言人 羅玉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1072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第十屆新選任董事及其 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23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程正禹
歐加司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方珮維
源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弘旻
亨朗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胡亦侃
健維生技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建宏
獨立董事
陳怡芬
陸大榮
張庭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