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82 視陽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7/15 發言時間 16:09:27
發言人 吳滄松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96868
主旨 公告更正本公司109及110年度合併財報附註部分資訊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7/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7/15
2.公司名稱:視陽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合併財報附註「未認列之合約承諾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財報附註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合併財報P.44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9.12.31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 395,922千元
109年合併財報P.45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9.12.31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 395,922千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0年合併財報P.44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9.12.31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 109,899千元
109年合併財報P.45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9.12.31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等 109,899千元
9.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並重新上傳更正後財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附註揭露事項之更正,不影響合併報表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