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王(1707)向曾盛麟取得北市臨沂街使用權資產,計585萬元

日期2022-08-10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07 葡萄王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8/10    發言時間    17:07:40
發言人    洪俊銘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兼公司治理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45721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8/10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正區臨沂街27巷10號3樓
2.事實發生日:111/8/10~111/8/1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7.21坪
每月租金:100,000元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為新台幣5,852,11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曾盛麟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曾盛麟之母親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母子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108年6月5日
前次移轉金額:新臺幣5,300萬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之處分日期:民國108年6月5日
關係人之處分價格:新臺幣5,300萬元
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董事長之母親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每月付款,每月租金:100,000元
租期:民國111年11月16日起至116年11月15日止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不適用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適用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營業處電話銷售團隊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8月1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8月1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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