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米(4195)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遭新北環保局裁處10萬元罰鍰

日期2022-10-1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95 基米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0/12    發言時間      17:42:57
發言人      江俊奇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6-16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單一事件罰鍰金額達新台幣10萬元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1/10/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0/12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
條第2項規定,後亦未於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接獲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裁處新台幣
1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運作毒性化物質之結餘量核已超過分級運作量,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案件裁處書:111年10月7日新北環環稽字第34-111-
100005號,罰鍰新台幣10萬元。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加強教育宣導,要求各部門恪守法令,不再便宜行事,
並指定環境保護權責人員與參加環境講習。。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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