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541 泰福-KY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1/10/26 發言時間 15:16:20
發言人 閻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0105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0/2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26
2.減資緣由:本公司為健全財務結構及彌補累積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2,350,727,340元
4.消除股份:235,072,734股
5.減資比率:66.6666666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175,363,6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1/12/13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17,536,367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10月26日於台灣證券交易所
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其
內容如本公告資訊。
一、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彌補累積虧損,擬銷除普通股股數
235,072,73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
幣2,350,727,340 元。以目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3,526,091,010元,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175,363,670 元,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股份為
117,536,367 股,減資比率約為66.66666667 %。以減資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按比例消除股份,每仟股
減少約666.6666667 股,即每仟股換發333.3333333股。嗣後
如因本公司實際流通在外股數有異動,使股東之減資比例因此
發生變動者,或本案因法令或主管機關核定變更或事實需要而
須調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減資後不足壹
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
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按面額折付現金計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
三、本減資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
事長另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處理減資相關事宜。
四、本減資案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或
因客觀環境而需要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本次減資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