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安生技(6772)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私募普通股、不超過2000萬股

日期2022-12-13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6772 錫安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12/13    發言時間    16:27:30
發言人    陳進安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0911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籌措資金乙案。
事實發生日    111/12/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私募有價證券籌措資金乙案。
3.因應措施:本公司私募普通股事項如下:
  (1)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A.錫安國際生技開發(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B.陳進安:本公司董事長
  (2)私募股數:以不超過20,000,000股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
  (3)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
     告顯示之每股淨值與每股面額為參考價格,惟本公司為未上市櫃公司,且
     淨值低於面額,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價格以不低於面額訂立之。上述價格訂
     定之依據均依主管機關之法令規範,並配合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公司面
     額,其定價方式應屬合理。
  (4)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加自有資金,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5)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資金,在考量市場狀況及時效之掌握,
     執行私募可以協助公司完成IPorton後續組裝及公司永續營運資金之需求。
  (6)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否。
  (7)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8)參考價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或每股面額為參考價格。
  (9)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
     於不低於股東會所決議訂價依據與成數範圍內,參考當時市場狀況、客觀
     條件及日後洽定策略性投資人情形決定之。
  (10)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於交
     付日起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4.其他應敘明事項:
   A.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市場狀況及洽策略性投資人之狀況,於股東會
   決議通過本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B.本次私募之詳盡資料,請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私募專區/私
   募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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