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36 泰博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1/10 發言時間 17:30:37
發言人 曾俊傑 發言人職稱 法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5818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北市新莊區文明段自地委建廠房預算案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1/10
說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2/1/10~112/1/1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尚待確定,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建廠工程預算金額約新台幣6億5仟萬元。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自地委建興建廠房,供營運所需。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2年01月1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2年01月1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