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41 長佳智能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2/02 發言時間 15:32:42
發言人 廖恩德 發言人職稱 行銷業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4-2321-383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2/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02
2.公司名稱:長佳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A.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中港分行。
B.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敦南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南屯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