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日期2023-03-02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2/03/02    發言時間    16:19:01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一一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2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1/06/08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6月08日股東常會通過於普通股不超過6,637仟股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上述募資事項於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前一日未辦理完成之額度,自民國112年股
   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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