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2/03/02 發言時間 16:19:01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公告本公司不繼續辦理一一一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02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1/06/08
3.追補發行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06月08日股東常會通過於普通股不超過6,637仟股額度內,
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
行普通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上述募資事項於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前一日未辦理完成之額度,自民國112年股
東常會開會之日起取消。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