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85 昱展新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06 發言時間 11:45:42
發言人 文永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7115
主旨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 股東會議案)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06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0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7號2樓(台灣文創訓練中心)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2.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111年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4.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
6.修訂公司治理守則。
7.修訂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治。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新增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全面改選本公司第四屆董事,選舉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本公司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提名董事。
3.受理期間:自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7日16:00前。將股東提案及董事提名函
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及提名函件」字樣及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
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4.受理處所:昱展新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暨財會處收;地址:台中市大雅區
科雅路32號5樓,電話:04-24637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