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士頓(6817)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分書,罰鍰10萬元整

日期2023-04-1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17 溫士頓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10    發言時間     17:54:00
發言人     王又正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2533124
主旨      公告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分書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0
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4月06日勞職授字第1120201873
號函,因未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第2項之規定,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證屬實依同法第43條
第2款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
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該作業場所新增緊急沖淋設備,以符合現行法令規範並保護勞工安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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