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4170)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日期2023-05-31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170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31    發言時間    14:38:09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事實發生日    112/05/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3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
(1)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 張所鑄(法人董事代表人)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章程規定之營業項目。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4)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照案通過。
(5)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張所鑄(法人董事代表人)。
(6)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上海鑫品醫療信息諮詢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法定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嘉定區真南路4286號2幢JT4790室。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醫療服務健康諮詢。
(9)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0)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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