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9 聯合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2/06/15 發言時間 15:15:36
發言人 林延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929-4567#1101
主旨 公告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15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長:林延生
董事:郝海晏
董事:吳楚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關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共計: 55,826,906權(含電子投票14,648,790權)
贊成權數: 45,763,021權(含電子投票7,327,364權),占表決權數:81.97%
反對權數: 50,391權(含電子投票50,391權),占表決權數:0.09%
無效權數: 0權,占表決權數:0.00 %
棄權/未投票權數: 10,013,494權(含電子投票7,271,035權),占表決權數:17.93%
贊成權數佔總出席表決權數81.97%,經出席股東決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長:林延生
董事:吳楚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董事林延生、董事吳楚華
(2)聯貿醫療用品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楚華
(3)聯陸科貿(上海)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楚華
(4)上海聯歆生物技術有限公司:負責人吳楚華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山東省淄博市高新區尊賢路2999號
(2)聯貿醫療用品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江場路1377弄17號舜杰
大廈502室A區
(3)聯陸科貿(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靜安區江場路1377弄17號502室B區
(4)上海聯歆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區盈港東路6868號1幢二層22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山東新華聯合骨科器材(股)公司:植入物、人工關節生產和銷售
(2)聯貿醫療用品技術(上海)有限公司:植入物、人工關節銷售
(3)聯陸科貿(上海)有限公司:植入物、人工關節銷售
(4)上海聯歆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植入物、人工關節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