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60 寶齡富錦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8/11 發言時間 16:13:51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關係人捐贈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11
2.捐贈原由: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公益,本公司擬捐贈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
班友慈善基金會協助辦理助弱勢相關慈善活動。
3.捐贈金額:新臺幣60萬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班友慈善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分二年捐贈(每年新臺幣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