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康(6242)擬現增500萬股案,每股45.0元(補充)

日期2023-12-2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242 立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12/20    發言時間    14:46:14
發言人    莊祐霖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20124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 公告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價款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2/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12/1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12/04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2/11/02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面額:新台幣50,000,000元
 發行總股數:5,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新台幣45.0元(補充)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5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4,0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
  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1,000股認購149.21754052股,惟
  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數為準。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5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足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
  股份或拼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觀光工廠與購置機器設備。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01/02
17.最後過戶日:112/12/28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2/29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1/02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01/18~113/02/19
  (2)特定人認股繳款繳款期間:113/02/20~113/02/23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12/20(補充)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永康分行。(補充)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銀行永康分行。(補充)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12月0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2036305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除權交易日:112/12/27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重要內容及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
     機關修正、指示或要求,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
     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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