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基(4171)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

日期2025-03-1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71 瑞基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4/03/11    發言時間    17:01:02
發言人    傅俞燕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986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之 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3/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3/11
2.公司名稱:瑞基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0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不超
   過6,000,000股數(含)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普通股。
(2)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3)本案之辦理期限將於民國114年06月17日屆滿,本公司已
   無繼續本次私募之計畫,擬於剩餘期限內將不繼續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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