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90 佐登-KY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08/19 發言時間 16:25:14
發言人 陳佳琦 發言人職稱 集團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2922999
主旨 本公司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之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8/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8/19
2.公司名稱:佐登妮絲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8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屆滿後,呈奉證券
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
轉換辦法」,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20日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
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掛號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
理,受理地址:台中巿北區中清路一段816號,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修訂「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部分條文
相關事項,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需修正或調整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