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喬(4114)收購健亞股權案,預定收購對價8.27億元匯入專戶

日期2025-09-1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4 健喬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9/16    發言時間    14:38:25
發言人    黃立宇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797-71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已將本次公開收購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 預定收購對價匯入受委任機構名下之公開收購專戶
符合條款    第    38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9/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9/16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健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4130)普通股股
份,已於114年9月16日將本次公開收購預定收購對價總計新台幣
827,190,240元,匯入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於
凱基銀行中山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名:凱基證券公司
公開收購專戶,銀行帳號:00001118616000),爰依公開收購公開
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均成就後,公開收購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
日)次日起算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以內,優先以銀行匯款
方式支付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銀
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認無法匯款之次
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匯款金額/支票金額之計
算,係以應賣人成交股份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
稅、匯費/郵資、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券商手續費及其他支付收購對
價所必要之合理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
棄)。
另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稅、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
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若
依上述方式計算出可收購各應賣人應賣之股數低於3股(不含)者,
公開收購人全數不予購買。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