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96 仁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2/15 發言時間 15:00:47
發言人 王正琪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暨研發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05008
主旨 公告LBS-007申請台灣急性白血病之第一/二期臨床試驗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2/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2/15
2.公司名稱: 仁新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研發之LBS-007於112年2月15日向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提出急性
白血病(包括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LL、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ML)之第一/二期臨床試驗審查
申請(IND)。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LBS-007
二、用途:LBS-007細胞分裂週期7(Cell Division Cycle 7,簡稱CDC7)抑制劑為新成分
新藥,適用於治療急性白血病與實質腫瘤(療效尚未證明)。
三、預期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第一/二期臨床試驗、第三期臨床試驗、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生其他影
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
申請台灣急性白血病之第一/二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上顯
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
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顯著
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藥廠授權談判資訊,為避免影響授權金額
,以保障投資人權益,暫不揭露。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將依臨床試驗審查及收案時程而調整進度。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六、市場現況:
(一)目前針對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及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LL)主要治療方式以化
療為主,但其副作用大且復發率高,加上易產生抗藥性,對病人身體造成極大負擔
,目前尚無可適用於多數人的有效療法。
(二)LBS-007為CDC7抑制劑,能專一針對CDC7蛋白激(酉+每)進行抑制,其非ATP競爭性之
特點,與市場上其他CDC7抑制劑有所區隔,且預期副作用小。根據臨床前研究顯示
,LBS-007同時能在實質腫瘤,如胰臟癌、肝癌、胃癌、小細胞肺癌、卵巢癌等有治
療效果,預期未來市場將不僅侷限於急性白血病,可廣效應用於多種實質腫瘤。
(三)LBS-007已於107年3月取得美國FDA授予治療急性淋巴性白血病之孤兒藥認證。
七、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
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