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4170)7/24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日期2020-07-1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鑫品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07/17 發言時間 15:13:44
發言人 歐明昌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1100
主旨 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1款 及第2款之情事,自109年7月24日起停止股票在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
符合條款 28 事實發生日 109/07/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7/17
2.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本公司因主辦輔導推薦券商華南永昌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本公司已無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僅餘一
 家輔導推薦證券商德信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櫃檯買賣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
 第3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09年7月24日起停止股票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預計或實際停止或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9/7/24
4.其它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若停止股票買賣逾三個月,未依興櫃審查準則之規定消滅
 上述停止交易原因者,櫃檯買賣中心得終止本公司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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