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明達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03 發言時間 17:43:27
發言人 陳惠玉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60788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5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03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08,831,90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8/04~109/10/0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40.00~58.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事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六案:
案 由:本公司民國一○九年度第一次執行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一、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於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之
範圍內,買回庫藏股。
相關買回計劃如下:
1. 買回總金額上限:新台幣58,000,000元整。
2. 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 預定買回股份數量:1,000,000股。
4. 預定買回期間:自109年8月4日至109年10月3日止。
5. 買回區間價格:新台幣40元至58元,惟若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
行買回公司股份。
6. 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 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12%
8. 最近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已於民國107年3月6日至107年5月5日執行民國一○七年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共計
買回110,000股,已執行轉讓股數為110,000股;
本公司已於民國107年8月7日至107年10月6日執行民國一○七年度第二次買回庫藏股案,共
計買回107,000股,已執行轉讓股數為107,000股;
本公司已於民國107年12月4日至108年1月3日執行民國一○七年度第三次買回庫藏股案,共
計買回35,000股,已執行轉讓股數為35,000股;
本公司已於民國108年4月22日至108年6月21日執行民國一○八度第一次買回庫藏股案,共計
買回335,000股,已執行轉讓股數為335,000股。
9. 「一○九年度第一次庫藏股轉讓員工管理辦法」,請參閱附件九。
二、提請 討論。
決 議:
本次買回股份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12%,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
之7.37%,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
故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之規定出具聲明書,請詳附件十。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度第一次庫藏股轉讓員工管理辦法
1. 目的Purpose:
本公司為鼓勵員工長期任職於本公司及為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予員工,
特訂定本辦法。
2. 適用範圍Scope:
受讓人之資格:認購時仍在職之員工(不含派遣員工、契約員工、工讀生等)。
3. 名詞定義Terms Definition: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1款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
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依法買回之本公司之股份並
轉讓予所屬員工。轉讓之對象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
者,喪失認購資格。
4. 作業流程與內容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4.1 轉讓期間:
買回之股份,得依本辦法之規定,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員工
之執行認購權利,於本公司遇有辦理盈餘、資本公積轉增資、現金增資或發放現金股利時,
在依規定辦理除權交易日公告之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二日止之期間內,不得執行之。各次轉
讓作業之員工認股繳款期間及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另行訂定。
4.2 庫藏股認購執行:
員工得認購股數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經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認購繳
款者,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4.3 轉讓價格:
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依本公司實際買回價格,為每股之轉讓價格。
4.4 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1)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2)董事會依本辦法訂定及公佈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繳款期間、權利內
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3)庫藏股由股務處理,依員工提供之印鑑、認購繳款單、依法繳納證券交易稅後始得辦理
過戶作業。
4.5 轉讓股份之種類、權利內容及權利受限情形:
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與本公司其他
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4.6 制定和修改:
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4.7 本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所買回之股份,應自買回股份首日起五年內全數轉讓,逾期未
轉讓部分,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無此情事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8月3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通
過,自109年8月4日起至109年10月3日止於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預
定買回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8,000仟元。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12%,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
司流動資產之7.3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
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
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明達醫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40元至每股58
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
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58元計最高為58,000仟元,依
據該公司民國一○九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加計股本溢價、已實現資本公積及扣
除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合計為412,610仟元,另該公司已於一○九年六月五日股東常會通
過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故扣除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3,779仟元後,合計為408,831仟元,
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
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