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科-KY(6554) 公告修訂106年度第1次及第2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及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

日期2018-01-1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冠科-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1/17 發言時間 16:30:01
發言人 何一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18-1691
主旨 公告修訂106年度第1次及106年度第2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1/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1/17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6/03/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民國106年度第一次及106年度第二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依本公司與JSR合併契約條款,增訂本公司106年度第一次及106
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第六條認股條件、第十一條認股權行使後之
權利限制及第十三條其他事項之部分條款內容,業已經全體被授予員工同意修正並提報
事董會通過。
修訂前條文:
六、認股條件
(一)~(四)略
(五)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8)略
十一、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一)~(三)略
十三、其他事項
(一)~(三)略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修訂後條文:
六、認股條件
(一)~(四)略
(五)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8)略
(9)認股權之結算形式與時間:得行使的認股權將由董事會於授予時或於其後,或在公
司發生合併或重組時於合併或重組契約所載的情況,以下列方式進行結算:(a) 現金,
(b)股份,或(c) 兩者之綜合。在認股權結算前,相關認股權之數量應依照本辦法第十
三條第(四)款第(b)目進行調整。
十一、認股權行使後之權利限制
(一)~(三)略
(四)扣繳義務  在本公司與員工之認股權合約所載條款之範圍內,認股權人應就有關行 
使獎勵而獲得之股份,依以下所列任一(包括本公司有權就支付予認股權人之報酬進行 
扣繳之權利)或合併使用之方式,滿足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政府之稅捐扣繳義務:(i)
支付現金對價;(ii) 授權本公司得就認股權人行使獎勵而獲得之可發行予認股權人之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部分進行扣繳;或(iii) 交付認股權人所持有且無負擔之本公司普通
股股份予本公司。
十三、其他事項
(一)~(三)略
(四)股份變更之調整
(a)資本之調整  如有任何股份變更,但本公司並未收取任何對價(透過合併、結合、重
整、資本重組、重新設立、分派股票股息、以現金以外財產方式發放股息、股份分割、
清算股利、股份結合、股份交換、公司組織架構變更或其他未涉及本公司收受對價之交
易),本辦法依據第5條所約定之股份類別及最大數量股份、及依據第6條第(四)款所約
定給予任何人獎勵之最大數量股份,將會被適當地調整,此外,已發行獎勵之股份類別
、數量,及每股價格,將會被適當地調整。董事會應做出相關調整,且其決定應為最終
、獨立且具拘束力者。(於本公司因可轉換有價證券轉換時發行新股,將不被視為上開本
公司未收取任何對價之交易)。
(b)控制權之移轉—資產買賣、合併、結合或反向合併  在以下情事:(i) 本公司出售重
要資產;(ii) 本公司非為存續公司之合併或併購;或 (iii) 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之反向
合併,但本公司在合併前已發行之普通股將被轉換為其他財產(不論是有價證券、現金
或其他,則任何存續公司或收購公司得承受依本辦法已發行之所有獎勵(或採取與本辦法
類似之替代方案(包括依據本辦法第13條第(四)款第(b)目所約定,得獲得支付予股東相
同對價之認股權)。在存續公司或收購公司拒絕承受相關獎勵或採取類似之替代方案時,
尚未終止持續任職服務之認股權人所持有之獎勵,將會全部加速到期,但若未在相關情
事發生前行使獎勵,則該獎勵將會被終止。其他本辦法已發行之獎勵,亦將因未在相關
情事發生前行使而被終止。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06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訂定於106/03/30
106年第2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訂定於106/08/10
提報107年2月8日股東臨時會報告。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冠科-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1/17 發言時間 16:30:44
發言人 何一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7718-169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換發普通 股之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1/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1/17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 1,499,436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994,360元
6.發行價格:美金0.87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1,499,436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7年1月20日。
(2)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後,原發行143,670,354股增資後145,169,79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1,451,697,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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