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吾華(1731)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7年2月23日公告發行107年度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期2018-03-1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美吾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3/13 發言時間 14:19:28
發言人 呂淑珺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3-6621-163
主旨 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7年2月23日公告發行107年度第一期有擔 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7/03/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一○七年度
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0.94%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發行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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