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鼎(1733)補充說明107年2月13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取得 Omnis Health LLC有價證券之其他敘明事項

日期2018-03-28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3/28 發言時間 17:22:28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補充說明107年2月13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取得 Omnis Health LLC有價證券之其他敘明事項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03/2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Omnis Health LLC common units
2.事實發生日:107/3/28~107/3/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61,112,094單位
每單位價格:美金0.16元
交易總金額:美金 9,777,93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Omnis Health LLC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係Omnis辦理增資。
關係人原取得日期及價格、交易對象及其與公司和關係人之關係等事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美金9,777,935元之應收帳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雙方協議,同時參閱Omnis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並參考會計師價格合理意見書為依據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70,312,094單位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金額:新台幣284,457,487元
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持股比例:98.88%
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15.70%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
比例:24.2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1,178,742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考量Omnis公司與各大型批發商都有良好的關係及維持美國血糖儀健保市場,
整體權衡考量下以債做股的方式投資該公司。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7 年2 月13 日
18.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7 年2 月13 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Omnis型態為LLC,並非股份制,其106年12月底之淨值為美金-7,247仟元,與交易
金額美金9,778仟元,差距達20%以上。本公司係對子公司Omnis增資,並非買賣股
權交易,且已依準則規定取具會計師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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