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寶基因(6479)109年現增案,特定人繳款期間獲准延長至9/30

日期2020-08-25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瑞寶基因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8/25 發言時間 13:16:48
發言人 江輝邦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93-2899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延長109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之特定人繳款期間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8/25
2.發生緣由:
本公司申請延長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109年8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90356201號函核准在案,同意本公司申請延長
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特定人繳款期間延長至109年09月30日。
3.因應措施:
於保護股東權益,對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訂定相關之補償方案
及承諾書如下:
(1)適用對象: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2)申請期間:109年08月26日起至109年09月08日止。
(3)申請方式: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股人,
如已無認購意願,請填具「股款退回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並檢附
原現金增資認股繳款證明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卡
(舊戶者免繳)及匯款銀行帳號徵詢單,於109年09月08日17:00前,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以郵件送達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逾期未送(寄)達
或上列文件未齊者,視同維持原認購意願。
(4)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原股東、
員工及認股人如已無認購意願者,本公司將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
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註2))×利率%(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09年08月24日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0.755%
註2:實際退款日訂為109年09月23日;應付款項將以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支付。
(5)對於已繳款人要求退還之股款暨原認購股數,本公司負責人將洽特定人承諾
悉數認購或洽其他特定人認足,並負責退還原繳款者所繳款項及支付應計利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承諾書
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因特定人認購作業時間不足,
導致須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上述延長特定人繳款期間對原股東、員工以及認股人
權益應無重大影響,然若因此發生損害並以書面舉證合理說明權益受損部份,
本人承諾負賠償之責任。
立書承諾人:瑞寶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江輝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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