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可-KY(8406)提供永勝光學之背書保證餘額達規定公告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11/07 |
發言時間 |
17:34:15 |
發言人 |
張泰榕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86-21-5707-6088 |
主旨 |
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公告 |
符合條款 |
第 |
2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11/07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11/0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母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0073939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45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6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40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擴充營運資金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622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貸款全數清償
(2)日期:
貸款全數清償後取得清償證明之日及合約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007393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8581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8.23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5.8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為限,本公司對子
公司、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證則以不超
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一百為限。
本公司最近期(107/09/30)財務報表歸屬母公司淨值為NTD10,073,939仟元
背書保證最高限額為NTD10,073,939仟元*100%=NTD10,073,939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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