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體(4152)決議收回已發行惟未符合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0.0142%,基準日9/3

日期2020-08-2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台微體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8/28 發言時間 15:01:03
發言人 曾雲龍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557377#1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惟未符合既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8/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8/28
2.減資緣由: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依法以發
行價格向員工收買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對於公司所買回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120,000元
4.消除股份:12,000股
5.減資比率:0.0142%
6.減資後股本:841,549,34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09年9月3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另案經109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收回已發行惟未符合既得
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股,董事長視實際需要調整減資基準日為
109年9月3日。原公告請詳109年8月5日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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