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喬(4114)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日期2020-10-06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4 健喬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0/06 發言時間 13:30:52
發言人 白宏欽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100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 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之事實發生日及股東會決議日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5/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 祐僑(股)公司代表人:張有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本公司董事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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