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你康(4150)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後實收資本額8.68億元

日期2020-10-0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50 優你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10/06 發言時間 17:16:55
發言人 顏萬春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558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0/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0/06
2.公司名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09年10月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以改善公司
財務結構,並於109年10月6日下午4點整在櫃檯買賣中心召開記者會
說明。
二、本公司截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累積虧損為新台幣851,193,284元,
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規定辦理減資新台幣851,193,28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5,119,328股,用以彌補截至108年12月31日止之
累積虧損。依目前實收資本額1,719,100,000元計算,減資比例為
49.513890%(每仟股減少495.13890股),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
867,906,720元整。
三、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計算,每仟股可於減資換發停止過戶日前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以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給付予該股東,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由
董事長洽持定人按面額承購。
四、本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本減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並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
訂減基準日或減資換發基準日,並全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
五、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或客觀環境改變
而有修正之必要,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其他未盡事宜,悉
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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