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可-KY(8406)資金貸與子公司永勝光學2.46億元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8/03/11 |
發言時間 |
17:44:31 |
發言人 |
張泰榕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副總 |
發言人電話 |
86-21-5707-6088 |
主旨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公告 |
符合條款 |
第 23款 |
事實發生日 |
108/03/11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8/03/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永勝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16119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3575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4572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9929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0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91211
5.計息方式:
依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前一次或分次清償。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2783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3.7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USD/NTD=30.715(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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