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達醫(6527)初上櫃前現增285.6萬股案,暫定每股52.5~70元

日期2019-10-28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明達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8/10/28 發言時間 16:48:26
發言人 王威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36077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符合條款 9 事實發生日 108/10/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10/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856,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49,940,000~199,92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52.5~7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參酌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28,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428,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
之1及本公司108年6月6日股東常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
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優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
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發行之新股權利
及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
之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定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律規定
或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予修正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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