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生華(8432)對中化(1701)可得寧膜衣錠提起侵權二審上訴案,經智慧財產法院駁回,惟專利權仍受智慧法院所肯認

日期2020-02-18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東生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02/18 發言時間 18:45:41
發言人 孫德珠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525
主旨 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法院就中國化學製藥(股)公司侵害本公司藥品 專利權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事件之判決。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9/02/1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為本公司/被告為中國化學製藥(股)公司(以下簡稱中化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民專上字第26號
4.事實發生日:109/02/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法院就中化公司侵害本公司
藥品專利權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事件之判決。
6.處理過程:
一、本公司前就中化公司可得寧膜衣錠提起侵害權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等訴訟,
經智慧財產法院以107年度民專上字第26號判決駁回本公司上訴。
二、本公司向來重視藥品專利及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對上述判決結果
深表遺憾,將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以維本公司智慧財產權及
股東權益。再者,上開判決雖駁回本公司之上訴,惟本公司所擁有之專利權,
仍受智慧法院所肯認,謹一併敘明如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與律師討論後決定是否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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