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喬(4114)決議108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18,462,763股
序號 |
4 |
發言日期 |
109/03/31 |
發言時間 |
17:21:35 |
發言人 |
白宏欽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8797-7100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度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
符合條款 |
第 |
1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3/31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1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8,462,763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84,627,6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資本公積轉增資,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例,
暫定每仟股無償配發8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增資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
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股份擬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流通在外股數異動,致股東配股比率發生變動,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2)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法令修訂,而須變更時,擬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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