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穎生技(1796)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不超過1200萬股

日期2020-11-0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6 金穎生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9/11/05    發言時間    16:47:39
發言人    蕭興義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6-51090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一項規定之資格條件之特定人為限。
(2)應募人之選擇以能提供本公司獲利,藉由其經驗、技術、知識、品牌或通路,
經由產業垂直整合、水平整合或共同研究開發商品或市場等方式,對本公司
長期發展、強化競爭力、擴大市場、提高營運績效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 12,000仟股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 12,000仟股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 元,得自股東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辦理,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規劃需求及市場
狀況全權處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
較高者之八成: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實際私募價格及定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狀況、客觀條件、符
合前述法令規定及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訂定之。上述訂價方式均依主管機
關之法令規範,並將配合當時市場狀況,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百分之八十範圍內訂定
之。
(3)私募普通股價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係因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
轉讓限制,且對應募人資格亦有嚴格規範,相較一般公開募集無轉讓限制,為獲潛在
策略性投資人認同,私募有價證券相對於參考價格應有一定之折價幅度,主要係考量
私募有價證券因流動性受限應有合理折價,且依據私募相關之法令規定辦理,尚不致
影響普通股股東權益,其訂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以充實營運資金及資本性支出為主,並視營運需求擇一或共同辦理,其預計效益為
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資金,
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規劃,且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
將可更確保公司與策略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
發行有價證券。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案中所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
本次私募之有價證券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
本公司擬於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本次私募
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定價日、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計劃
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意見或
因法令規定及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必要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
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
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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