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華(4172)決議109年現增案發行股數以1000萬股為上限、發行價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日期2020-11-0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9/11/06     發言時間     16:17:19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9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調整發行股數 及發行價格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11/0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9/08/06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一、本公司為增加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
    ,計新台幣100,000,000元整,擬以新台幣20元至45元之價格區間內溢價發行。
二、發行新股除依法保留15%,計1,500仟股予員工認購外,餘85%計8,500仟股,由原股
    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認購新股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
    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一、有鑑於客觀環境之變動及綜合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以確保現
    金增資計畫順利進行,本公司於民國109年11月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發行股
    數10,000,000股為上限,預計募集金額以新台幣220,000,000元為上限,實際發行
    股數及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本
    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他有關事宜,若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主客觀環境需要修
    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二、發行新股除依法保留15%,計1,500仟股為上限予員工認購外,餘85%計8,500仟股為
    上限,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認購新股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
    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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