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藥(6535)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增2950萬股、每股29元,增資基準日11/23

日期2020-11-1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35 順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11/12    發言時間     19:43:37
發言人     莊欣怡    發言人職稱     法規處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79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109/11/1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1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原財政部證券暨
    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及公
    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款規定之對象。
 (2)本公司目前洽定之應募人名單如下:
          應募人        與公司之關係
 蔡長海             本公司董事長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
 順天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東
 儷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監察人
 元大壹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
 信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無
 賀士郡                    無
 謝德夫             本公司法人董事順晟藥品有限公司之指派代表人
 王雪玲             本公司監察人
 黃志鴻                   無
 許自強                   無
 趙文瑜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9,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109年股東常會決議,發行股數以70,000,000股之普通股為上限
 ,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若為一次辦理則不超過
 70,000,000股。若分二次辦理,則第一次不超過50,000,000股,第二次不超過
 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案之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以不得低於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擇一,或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兩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定之。
(2)依上述定價原則35.36元為參考價格,私募價格訂為參考價格之82.01%,即為29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一次或二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公司長期
 發展所需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考量籌資市場狀況較不易掌握,及籌資之時效性、便利性、
 發行成本等,且私募普通股有限制轉讓之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
 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11/12。
11.參考價格:35.36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9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私募普通股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
  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將於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9/11/23,股款繳納期間為109/11/12~109/11/23。
(2)本次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及基於客
   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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