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微醫(6767)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增發行217.9萬股,暫定每股35元

日期2020-12-0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67 台微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12/07    發言時間    18:09:14
發言人    蘇義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10716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09/12/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0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2,719,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臺幣95,165,000元
6.發行價格: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暫定以每股新台幣35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
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承銷前,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方式,在每股發行
價格不低於30元洽推薦證券商依相關法規(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
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07,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312,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
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407,000股由
員工認購,其餘85%計2,312,000股,依本公司於109年6月3日之股東常會決議,
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提撥辦理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由原股東優
先認購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承銷認購不足之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
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
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
後訂定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
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宜,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或因
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而有修正之必要時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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