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4132)獨董就董事會決議之每月召開董事會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日期2020-12-2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32 國鼎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9/12/21     發言時間     17:50:50
發言人     戴國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086006
主旨     公告獨立董事就董事會之決議事項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第     36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6/11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9/06/11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
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李基存 /萬通票券金融(股)公司獨立董事、大安生物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吳金湖 /勤繹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李燕珠 / 台亞衛星通訊(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
 第五案:為強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職能,擬於每月召開董事會。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獨立董事李基存於表決時表示反對意見
 獨立董事吳金湖於表決時表示反對意見
 獨立董事李燕珠於表決時未表示意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2席贊成、8席反對
 2席不表示,本案經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未經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故本案表決
 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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