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晟生醫(6733)初上櫃前現增963萬股、暫定每股28元,公開申購期間1/18~20

日期2021-01-04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33 博晟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1/04     發言時間     16:31:17
發言人     陳德禮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366
主旨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04
2.公司名稱:博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96,300,000元,發行普通股
9,6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109年12月8日證櫃審字第1090014017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
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其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24.14元(競價
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
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
最低承銷價格之1.16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28元溢價
發行,惟最終承銷價格仍須視本公司嗣後實際辦理競價拍賣之承銷結果而定。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963,000股供員
工認購,其餘90%計8,667,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 108年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股權利,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員
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
購不足部份,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
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擬訂如下:
(1)競價拍賣期間:110/1/8~110/1/12。
(2)公開申購期間:110/1/18~110/1/20。
(3)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0/1/18~110/1/20。
(4)競價拍賣得標款繳款截止日期:110/1/18。
(5)公開申購繳款截止日期:110/1/20。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0/1/21 ~110/1/26。
(7)增資基準日:110/1/27。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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