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特(4108)109年現增案,股款催繳期1/27-3/2

日期2021-01-26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8 懷特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26     發言時間     17:12:38
發言人     葉麗鳳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53697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催繳股款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1/26
2.公司名稱:懷特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9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業已於民國110年01月26日截止,
惟仍有部分原股東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及二百六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
自民國110年1月27日至民國110年3月2日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
長春分行及全國各地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納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預計於民國
110年3月17日,依其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所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
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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