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鼎(1733)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5/28)

日期2021-01-2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3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1/29     發言時間     16:41:43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五路七號(本公司101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
(5)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6)一○九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書面提案及書面提名之期間自民國110年03月19日起至民國110年03月30日止,
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應於民國110年03月30日17時前送達;受理處所:新竹市
科學園區力行五路七號(本公司管理部)。
(2)本公司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自民國110年03月30日起至110年05月
28日止,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0/03/30)
之前一營業日前(110/03/26)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