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碩(6491)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5/25)

日期2021-01-29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91 晶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1/29     發言時間     19:15:48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主旨     召開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1/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5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一○九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二)討論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辦法」案。
(三)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
提案及提名9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
受理提案期間:110/03/19~110/03/29
受理提案處所:桃園市龜山區興業街5號(財會處)
2.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110/04/24~110/05/22
股東得逕自登入集保結算所公司「股票e票通」平台(網址:
http://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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