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4131)109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提請終止

日期2021-03-03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1 晶宇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03     發言時間     16:16:58
發言人     李義祥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5585#113
主旨     本公司109年股東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剩餘未發行部份 提請終止。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0/03/0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
3.變動原因:本公司於民國109年6月5日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
 定,辦理期限即將屆滿,擬提請董事會決議將未發行部分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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