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110/06/10)

日期2021-03-0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09    發言時間     13:47:15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開會議程 相關事宜公告
符合條款    第  17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里仁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
(5)民國109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7)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擬承認民國109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擬承認民國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3)擬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擬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新增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0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尚未決議。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權時間為110/03/26起至110/04/06止,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除外)。
(3)受理提案處所: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議事單位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46號7樓,電話02-87975533

投資雷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