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85 昱展新藥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09 發言時間 16:50:21
發言人 文永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4637115
主旨 本公司110年股東會召開及召集理由
符合條款 第 32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1號7樓之1(台灣文創訓練中心 751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二)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三)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四)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五)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
(六)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報告。
(七)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守則」報告。
(八)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九)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十)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告案。
(二)本公司109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三)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五)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六)更名暨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七)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八)初次上櫃辦理現金增資擬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東
,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
定,本次股東常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
國110年03月18日起至民國110年03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0年03月29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
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
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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