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92 杏國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0/03/11 發言時間 18:29:11
發言人 蘇慕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64-082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宜蘭縣冬山鄉中山村新寮路95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一○八及一○九年度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報告。
第四案:修訂「道德行為準則」案。
第五案:修訂「誠信經營守則」案。
第六案: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第二案: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修訂「公司章程」案。
第二案: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第三案: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
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
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期間:於110年04月16日起至110年04月26日止。
(4).受理處所: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9號4樓 (本公司台北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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