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富(4119)委託同業永光化學協助生產一項原料藥

日期2021-03-18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19 旭富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0/03/18     發言時間     17:11:11
發言人     楊文禎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43133
主旨     本公司委託同業協助生產一項原料藥。
符合條款     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永光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年3月18日至110年8月31日。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委託台灣永光化學,運用其人員、廠房及設備,生產一項臨床試驗所需之原料藥。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無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此一委託製造產品可於今年對本公司貢獻營業收入及淨現金流入。
10.具體目的:
此藥物尚在臨床試驗階段,非經常銷售品項,但為不影響客戶實驗進度,故委託同業
利用本公司所開發之製程製造,本公司仍擁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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