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3224)與花蓮慈濟醫院合作提出自體纖維母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日期2021-03-25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24 三顧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14:17:31
發言人     林文傑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83466#5006
主旨     公告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與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 醫院合作提出自體纖維母細胞治療技術計畫申請。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25
2.公司名稱: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細胞治療項目:自體纖維母細胞。
(2)適應症名稱:皮下及軟組織缺損。
(3)目前進度:
 A.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以下簡稱花蓮慈濟醫院)與三顧公司合作,
   由花蓮慈濟醫院依「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向
   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計畫,本施行計畫之醫療機構為花蓮慈濟醫院,細
   胞製備場所為三顧公司約定場所。
 B.申請流程說明:
   (a)行政審查:由花蓮慈濟醫院申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計畫,如經行政審查通過,
      再通知可進行細胞製備場所查核。
   (b)細胞製備場所查核:由三顧公司向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交CPU書面資料及實地查
      核,經查核通過發給CPU效期認可函。
   (c)專家審查:施行計畫需經專家審查,經審查通過後,花蓮慈濟醫院可取得計
      畫效期核定函。
   (d)上述步驟皆完成後,再向地方政府衛生局登記,花蓮慈濟醫院即可依施行
      計畫對病患進行收費治療,並由三顧公司提供細胞製備服務。
6.因應措施:後續將依據相關法令規定,揭露主管機關審查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由合作醫院花蓮慈濟醫院向衛生福利部申請細胞治療施行
計畫,待衛生福利部審查通過核發CPU效期認可函與計畫效期核定函,始能進行自體
纖維母細胞移植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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