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4132)決議110年現增1000萬股、每股58元、認股基準日12/05

日期2021-11-1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32 國鼎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1/10    發言時間    17:56:09
發言人    曾木增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08600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認股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0/11/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11/10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8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本次發行新股之90%計9,000,000股
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68.0647674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得於認購新股期間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有股東、員工逾期不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
未辦理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12/05
13.最後過戶日:110/11/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2/0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05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110/12/13~110/12/17
特定人股款繳納期間:110/12/20~110/12/22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0/11/10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銀行士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銀行淡水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11月5日金管證發字
   第110037164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有關本次現金增資各項事宜,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或實際需要
   須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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