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已取得康科特已發行股份40%

日期2022-01-20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1/20    發言時間    15:41:01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依公司法369條之8第1項規定通知已取得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2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1/20
2.公司名稱: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以下同)111年1月20日,以公開收購方式取得康科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康科特公司)已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加計已持有之康科特公司私募
普通股8,333,334股,合計持股數為13,333,334股,占康科特公司110年辦理現金增
資私募普通股後之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33,333,334股之40%,已超過康科特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依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於事實發生之日
起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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